2024年随迁子女入学操作指南
作者:wuxijia 日期:2023-12-20 浏览量:6519
一、申请对象
在新都居住就业的区外户籍人员申请随迁子女(被监护人)接受义务教育适用(下简称:申请人);具体指:1.居住证持有人(成都市外户籍);2.成都市内新都区外户籍人员(成都市内其他区市县户籍)。
二、申请时间
2024年4月1日——2024年4月30日(每年集中受理一次,错过申报时间不再接受申请)
三、申请平台
登陆“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”(下简称“平台”),按申请方式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材料(联网审核信息不用上传)
。提交申请、查询结果及确认学位均需登陆平台办理。
四、申请流程
部分申请人需参与现场审核的,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核。
审核通过的,下载打印《成都市随迁zinc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》(下简称《通知书》),平台关闭后无法下载;
审核不通过的,按照提示修改申请,补足材料,再次提交。
确认学位需持《通知书》前往安置学校确认报到。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学位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学位。
五、申请方式
满足以下任意申请方式的所有条件,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;申请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,只能由一人提交申请。
方式一:积分申请: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的灵活就业(或非本区就业)的居住证持有人。
入学当年2月1日——4月30日至新都区政务中心(育英路788号)居住证积分窗口申请积分并办结;购买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能申请积分。积分办理方法及标准以积分窗口解释为准。
方法二、材料申请: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、合法稳定就业的区外户籍人员。
1)自(配偶)购房者提供满半年的《不动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;
2)未取得房产证的 购房者提供《购房合同》,及入住信息和水电气任一项缴费满半年凭证,需上传;
3)租房者提供满半年的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需上传;
4)租公(廉)租房者提供满半年的租赁合同,需上传;
5)住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,及合法就业满半年信息,需上传。
申请人务工的,提供与新都区单位签订的《劳务合同》,及该单位依法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半年(社保单位与务工单位不一致需补充佐证材料并参加现场审核),申请入学当月持续缴纳;
申请人经商的,提供在新都区办理的《营业执照》(含纳税或免于纳税证明),及依法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半年(购买档次、区域不限),申请入学当月持续缴纳。
时间要求: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、新都区合法稳定就业均需在入学当年4月1日前上溯6个月依法连续满半年。
以上两种申请方式还需上传以下资料:
1.户口簿(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监护关系证明,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或《结婚证》等);
2.居民身份证(有效期内);
3.学籍信息(原学校签章,小一年级不用)。
审核合格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对应学段学位统筹安排入学。
六、我校就读条件
1.大成都内户籍就读我校无需办理随迁。
2.大成都外户籍符合随迁政策的就读我校不受区域限制。
如有疑问,敬请垂询!
成都实外五龙山学校(小学部)招生办电话:028-61625252 19381902017